第2章 被澆熄的烘爐



從雲林到高雄,在當時交通不發達的年代,是要經過一番折騰,不斷經過轉車,藉由不同的交通工具,才能抵達目的地。中午阿母和先生離開家鄉,由兩位兄長分別騎兩輛腳踏車載著他們,要先到北港鎮上坐客運車到嘉義火車站,搭上藍皮慢車,經過三個多小時才會到達高雄。到了高雄,在車站搭三輪車到了內惟,這一路上奔波勞頓,時間來到了晚上六點多,要生火煮頓晚餐,已經太晚了,於是先把行李還有帶來的衣物整理好,一切就緒之後,我的父親就提議說:「太晚了,我看妳也累了,我們到巷口的麵攤吃麵,吃飽之後,我們在附近走一走,逛一逛,讓妳了解這周遭的環境。」

我的父親的職業是警察,因為結婚之後有分配到宿舍,它是一間日式的房子,沒有什麼格局可言,就是一間鋪著榻榻米的大通鋪,中間有一扇拉門,隔成兩個房間。吃飯、睡覺都在榻榻米上。宿舍裡沒有廚房和浴室,只有幾間公用浴室及幾間公用廁所,平時有工友負責清掃,但是使用的時候,還是要維護清潔,才不會影響到別人如廁。

宿舍沒有廚房,說是廚房,只能說是簡單搭個小棚子,要生個爐火,為了安全起見,還是要把「烘爐」(台語)拿到棚子外,生火之後,再拿進棚子裡。

搬進宿舍第一天,由於時間太晚沒有煮晚餐,第二天阿母特別早起,準備煮粥要給先生吃。起烘爐火,跟起大灶火是不一樣的,對阿母來說都是要重新學習。她把烘爐來到圍牆邊,這樣生起的火苗才不會被風吹熄。好不容易生起的火苗,想要添加煤炭的時候,正巧被隔壁鄰居一盆水給澆熄了。阿母大叫一聲,鄰居還有正在睡夢中的先生都被嚇醒了,那位肇事的鄰居探出頭來對阿母說對不起,然後把他們家的烘爐拿過來,也順便把爐火生起來。這位肇事的鄰居,是一位外省媳婦(台灣人嫁給外省人);她會許多麵食料理,就這樣不打不相識,變成好鄰居,也是請教料理的達人。

那個被澆濕的烘爐,放在太陽下曝曬,必須要等到曬乾之後才可以使用,接下來要煮飯料理三餐,必須借用鄰居的烘爐。鄰居為了向阿母賠不是,特別教授阿母生起爐火的技巧,可以很快把火生起來;另外,還拿來幾顆饅頭作為賠禮,解決了早餐這一頓。

饅頭很紮實,非常有咬勁,咀嚼過後有麵粉香。她對母親說:「做警察唯一的好處,就是米、鹽和麵粉有配給,所以是吃不飽也餓不死,以後有空教妳做麵食,不然每天吃飯也會吃膩。」從來沒有吃過饅頭的阿母,覺得饅頭的味道吃起來非常香甜,是可以學起來的一道點心。阿母心中雀幸,原來當警察還有配給米、麵和鹽,這樣一來就可以省下許多菜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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